欧洲国家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
前言
目前,越来越多的欧洲国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年,中国与中东欧启动了由小到大、由浅入深的“16+1合作”,经贸、人文、教育、科技、青年等20个领域的合作实现了机制化。截至年共开展、达成了个活动、会议、文件,亚得里亚海众多港口城市也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基于欧洲二元结构困境,欧洲国家可以与中国联合制定合作愿景规划,加强在新能源、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合作,构建制度性经济合作框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欧洲国家可以在金融机构网络化布局、投融资、金融科技、金融监管等领域开展合作。
一、欧洲国家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
(一)“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国家合作日趋成熟
年,希腊、葡萄牙、意大利、卢森堡、瑞士和中国相继签署了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并且荷兰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西班牙马德里、德国杜伊斯堡和汉堡争相成为“一带一路”的区域枢纽。根据德国汉堡港口营销协会的数据,截至年,德国汉堡港每周到北京、长沙、大连、合肥、深圳、天津、青岛、武汉、长春等20个中国目的地的运输线路为条,每年在汉堡港转运处理的中国海运货物约万标准箱。
(二)“一带一路”建设周期长、基建投资需求大
“一带一路”对外投资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回报时间长,利润稀薄,公共属性强。—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发展需求指数长期处于的较高水平。据全球基础设施中心估计,年全球交通行业投资需求达1.6万亿美元,能源行业需求为0.9万亿美元,通信行业需求为0.3万亿美元,水务行业需求为0.2万亿美元,并且主要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然而,目前“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投资多数源自中国开放40多年中不断积累的外汇储备,而单一的资本来源会减弱“一带一路”发展后劲。因此,“一带一路”倡议对欧洲国家的融入具有迫切性,并且由于“一带一路”倡议被广泛认可,部分欧洲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逐渐开始探求“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机遇。英国渣打集团长期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合作,年参与了多个“一带一路”项目,其中一半以上是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一带一路”倡议已形成“1+1+1”的投资模式,即中国的资本、技术、产能、人才等优势加上欧洲国家的标准、人才、经验等优势共同投资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极大地降低了欧洲国家的投资风险,提升了“一带一路”基建投资效率。
(三)“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的产业发展战略关联密切
“中国制造”和德国“工业4.0”、法国“未来工业计划”、英国“工业”的战略对接,是“一带一路”倡议在欧洲国家的具体实施。德国“工业4.0”、法国“未来工业计划”、英国“工业”旨在融合制造技术与信息技术,实现生产智能化,加速经济增长模式转变,而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目标是从全球制造大国转型升级为制造业强国,开展智能化生产。中国拥有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优势,而德国、法国、英国则掌握先进的电子制造技术以及智能技术,双方合作能够实现“强强联手”,形成互补优势,切实优化双方乃至“一带一路”沿线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二、欧洲国家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有效路径
(一)完善“一带一路”多边合作机制
“一带一路”进程的加快推进,对区域合作和区域一体化的影响日趋明显。在充分考虑各国国情和确保基本发展权利的前提下,建设多边合作机制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应吸纳对“一带一路”感兴趣的欧洲国家,参与到更紧密的联合分析和监督中来,加强规则的制定和对接。从注重贸易往来转向生产价值链合作,形成照顾各方利益的柔性联动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定各方预期,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和地区从共商共建中受益,从而保障“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持久深入推进。
(二)联合编制合作愿景规划
首先,深化战略对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英国“工业”战略、德国“工业4.0”战略、法国“未来工业计划”等战略衔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以与法国在航空航天、化工产业方面加强合作,与英国、瑞典、德国在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制造、职业教育等领域开展合作,与爱尔兰、葡萄牙在食品加工方面互助协作,推动中国与欧洲关系进一步提质升级。
其次,落实经贸合作。中国要积极推动与欧洲国家达成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除了涉及服务贸易、传统的货物贸易和投资等议题外,还可纳入基础设施建设、产能合作等体现发展导向的内容,尝试扩大“一带一路”自贸协定覆盖范围,建设经贸合作区,以便于拉动经济增长、克服下行压力。
再次,加速创新合作进程。中国可在5G网络、数字贸易、电子商务等领域与欧洲国家开展试验性合作,支持更多欧洲城市同中国开展智慧城市点对点合作,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合作。最后,畅通人文交流。中国与欧洲国家应不断扩大智库、科技、卫生、文化、教育、青年、体育等领域合作,夯实双方关系发展的民意基础,讲好共谋发展、共促和平的故事。
(三)开启欧洲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合作
一方面,欧洲国家鼓励本国金融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机构在自愿基础上加强投融资合作,创新融资工具,通过银团贷款、股权融资、PPP、债权融资、出口信用保险、银企联动、装备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满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并探索人民币融资及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充分调动中国储蓄资源,降低企业换汇成本和汇率波动,从而优化欧洲国家抵御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支持本国与欧洲国家相关银行之间加强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和金融机构的网络化布局,为“一带一路”企业更好地开展对外投资业务提供资金结算和清算、银团与代理行贷款等配套金融服务,深化能源、基础设施领域合作,推动中国与更多的欧洲国家签署双边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巩固金融监管合作,有效减轻和防止投机和套利对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形成金融与对外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四)加强对外投资公平化
对外投资自由化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以携手APEC、WTO等国际和地方机构解决投资布局碎片化问题,进一步加快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程,推动以规则为基础的对外开放,探讨建立更加包容、开放、透明、非歧视的双、多边贸易投资机制,并在多边制度和规则基础上出台各类对外开放政策,确保全球经济共同繁荣,破除增长与分配的结构性障碍。同时,欧洲国家在多边体制框架下,按照相关争端解决机制,合理、公平、公正地处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摩擦,鼓励欧洲企业向“一带一路”开发新市场、寻求新合作伙伴。
(五)推动基础设施项目合作
由于项目影响深、周期长,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是欧洲与“一带一路”沿线高质量协同发展的重点。中国应加强与欧洲国家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的力度,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探索制定多国参与的市场合作协议,鼓励欧洲大型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建立第三方市场合作战略伙伴关系,推动双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并且改善基础设施项目评估和遴选制度,优先支持既能带动当地就业、增加当地居民收入、促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又具有战略意义和经济价值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且加强项目合法合规经营的制度建设,规范企业投资行为,积极回应当地的社会诉求,稳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港口、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合作,打造网上、天上、海上、陆上互联互通网络,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六)构建绿色协同发展平台
欧洲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强化科技创新与生态环保标准合作,统筹并充分发挥双边、多边环保国际合作机制,引导适用、先进、绿色技术向“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转移,建设绿色发展社会组织、智库、企业、政府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绿色协同平台,打造环保合作网络,创新绿色合作模式。
一方面,欧洲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生态环保数据服务平台,加强部门之间的生态环保信息公开与畅通,促进环保政策标准、法律法规及实践经验的交流与分享,提升双方对合作项目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与评估的能力,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另一方面,欧洲国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建设环保技术银行,倡导“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行业协会与环保技术银行合作,制定发布与欧洲标准接轨的行业生态环保指南、规范及标准,并加强双方绿色技术人员交流,激励智库、科研机构之间联合打造技术研发平台。这不仅扩大了欧洲技术咨询服务的消费市场,推动欧洲经济增长,而且有助于促进先进生态环保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快国际环境治理体系改革。
结语
在经济不确定性和投资风险日益增强的国际格局中,“一带一路”倡议着眼于全球,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构建桥梁,化冲突为合作,变隔阂为包容,转分歧为互信,对于解决欧洲对外投资困境、抵御全球系统性风险具有深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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